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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文集带空间嫁村霸相公,被婆家团宠了

啾啾糖 著

现代都市连载

最具潜力佳作《带空间嫁村霸相公,被婆家团宠了》,赶紧阅读不要错过好文!主人公的名字为余岁欢春杏,也是实力作者“啾啾糖”精心编写完成的,故事无删减版本简述:【双洁甜宠种田空间发家致富美食医术通兽语】余岁欢穿成河西县首富家的千金,还没来得及高兴就被撵出门,原因是抱错了!住的是三间破茅草屋,吃的是地里挖的野菜,条件这么艰苦还雪上加霜,房子不知道被哪个挨千刀,遭雷劈的给烧了!无奈之下嫁了个英俊村霸相公,做美食,发家致富,空间在手,还有一只会寻宝的乌鸦哥,那日子,只能用四个字形容,天天吃肉,腻的咧!!!!...

主角:余岁欢春杏   更新:2024-03-26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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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文集带空间嫁村霸相公,被婆家团宠了》精彩片段

“行!”

春杏高兴的点了点头。

她把身上的罗裙脱下来,换上粗布衣。

两个人研究着外衫能剪多少个云锦纱手帕,绣什么花样才能多卖一些钱。

“你把你经常绣的花样拿出来我看看,我帮你出出主意。”

余岁欢也会那么一点绣花,小时候看奶奶经常绣,十几岁那年来了兴趣,缠着奶奶学了一段时间,后来也就失了兴趣。

各种针法她也只限于会,绣出来却一般。

春杏闻言,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个木盒子。

“这些都是了,平时绣些小东西就用不上花样子,欢欢你看这张,这张是我花二十文钱买回来的,这种最得镇上那些富家千金,太太喜欢,能卖上好价钱。”

春杏献宝似的小心翼翼从盒子里拿出一张纸,递给余岁欢。

她还以为是什么绝世精美花纹,不过是几句诗词,没啥特别的,真要说出个优点,那就是字写的倒是不赖。

“这不过是几句写景的诗词,也没什么特别的啊?”

“欢欢,你还认字呢?!”

“认得一些。”

她不敢说太满,毕竟这个不知名的年代用的也是繁体字,她小时候跟随爷爷写过几年毛笔字,现在很久没写过了。

春杏看余岁欢的眼神都带着热切的光芒,整个大柳树村认识字的没几个,还都是男人,从未听说过女人识字。

“听说那些镇上,县里的富贵人家小姐,太太都喜欢什么风啊,雪啊,花啊,景啊的诗词,那种秀了字的手帕最是好卖,可惜我大字不识几个,只会描了样子绣。

如果要能有新的诗词,肯定能卖上价钱。”

都说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春杏打小就觉得读书会认字的那些人高人一等。

“这还不简单,我给你写几个,你只管描着绣,你家有没有笔墨纸砚?”

虽说她个人没什么文采,当年那也是熟读唐诗三百首的人,背几句诗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有有有,我爷当年当过账房先生,我给你拿去。”

春杏跑的飞快,那几句诗词还是花二十文买的,欢欢识字,一定要让她多写一点。

余岁欢挑了一张有些脏污的纸,拿起毛笔,好久不写,要找找感觉。

写了十几个字,感觉差不多这才换了一张干净的。

想了想,提笔又开始写。

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

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

妆罢低声问夫婿,画眉深浅入时无。

云母屏风烛影深,长河渐落晓星辰。

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

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

一张纸写完,余岁欢放下毛笔,满意的点点头,还算不错。

又一字一句念给春杏听,问她行不行。

春杏在旁边看的入神,她就算看不懂,听不懂什么意思,也觉得很好,连连点头表示肯定。

两个人又商量了手帕上不光要绣上这些字,还可以绣上应景的花边儿。

余岁欢看她以前那些绣品觉得绣工很不错,只是都是单面绣,便教了她一种双面绣。

春杏人都傻了,这种高超的绣法一般都是师傅传给徒弟,或者家族里女人代代相传,从不会轻易给外人。

欢欢对她也太好了,第一次见面就舍得把这种不传之秘告诉她!

其实双面绣也分很多种,余岁欢说的只是最简单的一种,很复杂的她也不会。

临走之前,春杏又给她拿了一小碗猪油,几斤玉米面,几斤面粉,还有盐巴。

“你自己一个人刚回来家里肯定没有吃的,这些先吃着,等过两天赶集我们一起去卖手帕,得了钱你再置办些吃的。”

“谢谢你春杏,等卖了钱,我在还你。”

余岁欢内心感激,当即下定决心,以后发达了,绝对不会忘了春杏对她的好。

“一点东西不值几个钱,你连双面绣都肯教我,快回去吧,一会儿天都黑了。”

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趁着天没黑之前做活儿,煮饭吃饭,黑了就睡觉,谁家没事也不会点着油灯,太浪费。

余岁欢拿着东西回到她那个茅草房子,找了块破布当抹布,花了半个时辰把里面都打扫干净。

趁着天没黑,用玉米面掺着白面烙了两张饼,又炒了一个野菜,烧了一锅开水。

刚开始这种烧火的灶台她用着不是很顺手,用了一会儿也就习惯了。

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做饭蒸馒头都是她烧火。

饼子因为用了猪油,比之春杏家的好吃了不少,配着野菜还算凑合。

“你这忘恩负义的女人,我带你去找吃的,遇到危险你跑的比兔子都快!”

乌鸦哥扑棱着翅膀从树枝上一跃而下,落在余岁欢面前,一脸怒色。

她狠狠咬了一口饼,同样面色不善。

“你还好意思说,要不是关键时刻你随地拉屎,我能被那个神经病发现!”

“鸟吃五谷杂粮,拉屎那不是很正常!”

余岁欢正想跟它掰扯清楚谁对谁错,余光瞥见乌鸦哥爪子上挂着一个金光闪闪的东西。

定睛一看,居然是一个造型精巧的金坠子。

没想到,这鸟比她还富有,她刚填饱肚子,人家都戴上金首饰了。

“说得对,乌鸦哥,这事赖我,是我办事不地道了,您消消气,吃了没,来尝尝我这刚烙好的饼子。”

余岁欢满脸堆笑,把饼子掰碎放在掌心递到乌鸦哥面前。

“你会不会做饭,这饼子能吃吗?”

乌鸦哥抬起爪子,眼神中满是嫌弃扒拉了两下饼子,金坠子就这么明晃晃的出现在余岁欢的掌心之中。

“当然能吃,香的勒!

乌鸦哥哥,您这贵爪上戴的是什么?

看着挺不错,就是…………”她故意说话说一半。

乌鸦哥叼了一块饼丢进口中,味道吃着还不错。

“凑合能吃,不如肉香。

你说这个啊!

这是我在河边看到的,我们乌鸦一族天生喜欢亮晶晶的东西,看着不错就拿回来了,就是什么,别说话说一半!”

说着乌鸦哥还抬起爪子,欣赏了一下那个金光闪闪的坠子。

余岁欢心里羡慕,她人一族也是非常喜欢亮晶晶,金闪闪的东西,可惜她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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