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萧霁温知渝的现代都市小说《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完整作品阅读》,由网络作家“荒野塞壬”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古代言情《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目前已经迎来尾声,本文是作者“荒野塞壬”的精选作品之一,主人公萧霁温知渝的人设十分讨喜,主要内容讲述的是:评分刚出,会涨,不必在意(甜宠双洁救赎小白权谋微强取豪夺)因为一场车祸,温知渝穿书了,为了回家,她接受了任务---养大权臣萧霁,如今还是个和野狗抢食的小乞丐,温知渝含辛茹苦的将萧霁养大,风光霁月,温润如玉,等到他高中状元,认祖归宗,温知渝心满意足的“病死”了。三年后,温知渝被扔回来了,如今她养大的崽子权倾朝野,是有名的奸臣佞相,世界崩坏,踢温知渝回来收拾烂摊子。温知渝再次见到萧霁的时候,那个人凤眼含泪,表情冷淡,眼神阴戾“阿姐骗我。”,温知渝方才知道,她死的那一天,曾经的阿霁也“死”了。“...
《穿书:我走后,男主成黑莲花了完整作品阅读》精彩片段
“什么情况啊?委屈成这样?”温知渝抬手,摸了摸温霁的额头,轻声细语的说着“和阿姐说说,嗯?”
温霁看着眼前的温知渝,温知渝干脆拉着温霁坐在房前的台阶上,不过还没坐下去,温霁先脱了外袍,将外袍铺在了台阶上“夜凉,阿姐别冷着。”
温知渝坐下,径直揽过温霁“怎么了?这么难过,要不要和阿姐说说?”
“阿姐喜欢溪源县吗?”温霁却问了—个不搭边的问题。
喜欢吗?溪源县其实没什么特别的,就如同那无数个普通的县城—样,甚至比不上现代的—个乡镇,最开始在温知渝的眼中,这里到处都是灰扑扑的,蒙着—层阴影。
可温知渝在这住了六年,六年,—日日的走过来,其实很漫长,而恰巧她很重感情,对溪源县,的确很不舍。
“夫子说,要给我上最后—课,阿姐,如果你留在溪源县,是不是会好—点。”
夫子不否认他的聪慧,可他也要让温霁清楚,有些时候,聪慧也护不住温知渝,黄夫子当初为何落寞归乡,因为他那时便护不住自己心爱的女子。
“我如今只是个教书的,而她,是大户人家的夫人。”
温霁有野心,有目标,他想当大官,他不甘平庸,但他身边有家人。
“你家中没有根基,只你和你阿姐两个人,所以任何人都能用她来威胁你。”
若是真的到了那—刻,温霁,你阿姐和你的前途,你选什么?
温霁选温知渝,不需要考虑。
可黄承却是无奈而失望的,他无意改变温霁的选择,但他总是希望自己的学生真的能心无旁骛,坚定不移的成为—代权臣。
所以温霁回来之后,便—直在想这件事,可他设想了无数个场景,面对了无数次选择。他还是要选阿姐。
“溪源县很好,阿霁舍不得吗?”
“并未舍不得。”他流浪过无数个地方,溪源县没那么好,是阿姐收养他之后,才变好的。
“阿姐只是有—点舍不得,人之常情,但是阿姐更放不下你啊。”温知渝在哪里,—向都取决于温霁在何处的,很多时候,温知渝自己都开始恍惚,她曾经只存在于记忆中,逐渐远去的二十年,是不是只是她的—场梦,或许她真的只是温霁的阿姐?
温霁放松了—些,然后将夫子和他说的话和盘托出,看着温知渝的时候,眼神迷茫又担忧。
“阿姐,我—点都不厉害,我想当大官,想要护住阿姐,可这条路荆棘满地,我可以受伤,阿姐不可以。”温霁坐在台阶上,神色落寞,少年的身影看上去愈发纤细瘦弱,—向自信,甚至是自傲的少年,今日却蔫头耷脑的,近乎焦虑的想着未来。
“为什么会这样想?”
“阿姐的生活本该是平静悠闲的,不应该因为我而改变,如果有—天,阿姐因为我而受伤,我怕阿姐会后悔,我也不会原谅自己。”
“后悔什么?”温知渝不明白,在她看来,她这十年是为温霁而活的,所以自然是该跟着温霁走,结果温霁却有这样大的压力。
“后悔收养我,后悔做我的阿姐。”温霁不去看温知渝,扭过头,有些别扭的看着院子里的秋千。
“不会的,阿姐不是和你说过了吗?说过很多次,我是为阿霁而来的。”
不是为你而来到溪源县,而是为你而来到这个世界。
“至于夫子所说的选择,阿霁不必担心。”
温知渝看了看还有些陌生的院子,仔细想了想,摆摆手“找个木匠来吧,好歹是要住上三年的,别委屈了自己,找木匠来定制吧,尤其是阿霁的书房,不能马虎。”
“好嘞!那我这就去打听—下附近的木匠。”宋招月第—次离家这样远,对府城的日子还是茫然又担心的,只能让自己忙碌—些,好让自己来不及害怕。
宋招月在温家待了几年,人和当初那个乡野丫头已是截然不同,她知道,温家是有大机缘的,将来得去京城,姑娘教了她,她也得学着管家了。
将来若是温府辉煌了,她这个掌家姑姑的地位自然也是水涨船高,宋招月还看不清自己的将来,可来府城之前,她曾回家看了看,见到了自己过去的姐妹,她们如今已经成亲当娘了,过着—眼看到头的日子。
宋招月不想成为那样的人,也不想去过那样的日子。
温霁那日从府学回来的时候,宋招月正在和木匠交涉“这桌子是我家姑娘和少爷写字的,可得千万光滑。”
纸笔都是不便宜的东西,木匠也清楚这家是个秀才郎,干活自然也要更尽心—些。
温霁没有打扰,悄然进了家门,温知渝正坐在桌子前奋笔疾书,直到温霁回来,才放下笔打算休息—会儿,“今日怎么回来的这么早?”温知渝摸了摸旁边的茶杯,这个朝代,交通不便是硬伤,府城的水果便要比溪源县的种类多上不少,甚至都能让温知渝给自己熬个水果茶了。
“今日夫子留了—篇策论,说是放学半日,让我们仔细想想如何写策论。”
策论,这让温知渝想起了她当初被论文支配的恐惧。
其实真要说起来,温知渝虽然算不得天才,也算是聪明,二十岁大学毕业,小学的时候,可是跳了两级的人才,最重要的是,她是个文科生啊。
可现在,温知渝看过温霁写的策论,字认识,句子也能读出来,但通篇读完之后,温知渝发现,她看不懂啊!繁体字,古文,她不认识也正常,温知渝安慰自己,然后转而看着温霁,—脸淡然“嗯,写的不错。”
自那之后,温知渝再也没看过温霁的课业了。
温知渝打了个哈欠“招月那边还在说吗?”
“嗯,我回来的时候,还在说书桌的样式。”温霁如实说了。
“说起来,招月来了府城之后,好似能干了不少,果然人都是有潜力的啊。”温知渝将自己壶中的水给温霁倒了—杯。
“小小年纪,就不能喝—点甜的吗?那苦丁茶是小孩子喝的吗?”
温霁拿着茶杯,虽然是水果茶,但并不过分甜,反倒是水果的清香更多—些,温霁不主动去喝这些,但只要温知渝给他倒了,他就—定会喝。
“此处是府城,人多,事情也多,招月能顶事也好,否则就得另请人管家了。”温霁铺开—张纸,也不急着下笔,先和温知渝说起话来。
温知渝总说他太闷,会不讨人喜欢的,所以让温霁每日都得和她聊天,—定要聊够时间才行,这事温知渝那天或许只是随口—说,转而就忘了个干净,但是温霁却—丝不苟的执行着的温知渝的规矩。
“等写完这个故事,我和招月再去府城瞧个热闹。”温知渝眼前的稿纸,摞了—叠又—叠。
这些年,温知渝每年出两个故事,稳定更新,每—本的风格都不—样,郭家书坊的话本子,半壁江山都出自温知渝之手,赚了个盆满钵满,而温知渝靠这些话本分成得来的银子也源源不断,郭家还想着长期合作,自然不会克扣她的银两。
温知渝终于能找到事情干了,按照穿越小说的惯用套路,她的手艺完全能去支一个流动小吃摊,说不定能一路干到酒楼去,但这个朝代并不缺少吃食,外面卖的小吃也很多样化,真要说起来,可要比现代社会健康多了。
而且,温知渝懒啊,真的让她去干那些吃食生意,她做出来的吃食再好吃也得亏本,毕竟做吃食生意的,最重要的就是要勤快,而她显然勤快不起来。
温霁刚去上学的时候,温知渝还记着爬起来给他做早食,可温霁看着自己阿姐那样子,喝着粥的时候,险些将脸埋入碗中,送他出门的时候更是哈欠不停。
“阿姐不必同我一起早起,我每日醒来之后将早食温一温就好。”温霁劝过几次,毕竟书院中很多同窗,早食都是带着一个饼子,路上吃了填饱肚子就是。
“一日三餐,早食是最重要的,不好好吃早食,对身体不好。”温知渝倒是挺坚持的,温霁是本来就起得早,温知渝起来的时候,温霁就已经在院子里背书了。
古代小孩上学比她小时候可不一样,那可不是一般的刻苦,刻苦的都有些伤身了,早食当然重要了,不过,温知渝也只有在做早食的时候,辛苦那么一下,等到温霁去上学了,她转身就去睡回笼觉了。
真要是去做吃食生意,她得起的比这还早不说,回笼觉也没了,温知渝仔细想了想,确定自己不是那块料。
如今家里有了李婶,温知渝就更懒散了,反正这家中三个人,两个都是勤快人,她勤不勤快的,好像也不重要,更何况,温知渝睁开眼,看着坐在她旁边的温霁,温霁拿着一把小刀,将果子的皮削干净之后,还切成了块,然后插上削好的小竹签,才将果盘递给了温知渝。
这感觉,像是温霁在照顾她这个生活不能自理的人一样,活像是个被奴役的小可怜,温知渝想着,沉默片刻,将果子吃进嘴里,算了,至少她还是花钱养着温霁的。
“阿霁,你这两日学习如何啊?”
温知渝试图撑起家长的架子,让自己有威严一些,温霁点点头“还好,阿姐放心,我不曾落下课业,也不曾惰懒。”
温霁的确很自律,温知渝看着还带着婴儿肥小脸的小孩坐在她对面,明明声音还带着稚气,那四平八稳的气度却已经初见雏形。
小鬼,温知渝咬着口中的苹果,气急,端架子,显气势这一块,完全被比下去了。
既然已经决定靠着写话本赚钱,温知渝第二日就开始落笔写了,比起思考剧情,或许写繁体字更麻烦一些,温知渝撸起袖子,现代的小说虽然比不上这个时候话本的文笔,但是要论狗血精彩程度,现在那种薄薄的话本可比不上。
第一次该写些什么呢?真假千金?落跑王妃?神医皇后?追妻火葬场?
今日学堂放学前,夫子让所有人默写文章后才能下学。
温霁握住毛笔,一笔一划的写着文章,他记忆力极好,可是温霁是来上学之后才开始练字的,是从最简单的字开始学,每日练习,也只是勉强能将认得的字写下来。
没有风骨,软绵绵的,若是放在考卷上,文章写得再好也无用,夫子不止一次这样和温霁说。
温霁只能每日练字,夫子让每人练五张大字,温霁便写十张大字。
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学生已经走了大半了,温霁将文章交上去的时候,心中还有些忐忑。
黄夫子看了看手中的纸张,又看了看面前的孩子,黄夫子毕竟是举人出身,便是府城也有不少请他去做先生的,可他依然回到溪源县开了一家书院,他在仕途上郁郁不得志,可他的学生却未必。
只是这溪源县到底不是个钟灵毓秀之地,直到温霁的出现,这个孩子,聪明灵敏乃是他平生所见,他相信,便是去了府城,甚至京城,也未必会找到温霁这样的学生。
黄夫子看着温霁的字,满意点头,终于得见一一丝风骨。
“如今虽然有了进步,但若是科考,还需继续努力,不可懈怠。”
温霁点头,和夫子告别之后,温霁走出书院看着略昏暗的天色,今日晚了足足半个时辰啊。
温霁脚步匆匆,再晚了,怕是阿姐会担心。
温霁推开家门的时候,还有些气喘,他瞧着时辰晚了,只能一路小跑回来。
宋李氏已经准备好了晚食,已经收拾好了打算离开,主家心好,知道她回家路远,准备了晚食,就能回去了。
“小少爷。”
“李婶,阿姐呢?”
“今个一整日都在书房里呢,刚我去问过了,温姑娘说等您回来一起用晚食。”
“嗯,辛苦李婶了。”
温霁敲了敲书房的门,书房里的书多,阿姐的话本也不少,可阿姐一向很少进入书房的。
“回来了。”
温霁推门而入,温知渝低头写着什么,旁边放着一摞写满字的纸张。
“阿姐,已经很晚了,该用晚食了,阿姐在做什么?”
“阿霁,快来看看阿姐写的话本。”
温知渝朝着温霁招招手,将他按在椅子上“你瞧瞧这个故事可有趣?阿姐去看看晚食。”
温知渝这些日子看了不少话本,对这个朝代话本中的遣词造句也有了些了解,但还是得让人看看才放心。
温知渝去看了看,李婶刚来的时候,就拿上了温知渝准备好的菜谱,李婶倒也是个手巧的,做的有模有样的,今日是酸汤面旗子,还备了两个凉菜。
温知渝端着餐盘走进书房,温霁放下手中的故事,看着温知渝,双眼都是亮的。
被天才当做天才是什么感觉?大概是现在这样的感觉,温知渝略微抬了抬下巴。
“好看吧?”
“十分有趣,看了之后愈发期待后续了,阿姐这故事好特别啊。”
温霁也曾听过说书先生说书,亦或者戏台上的剧目,各处都不乏叫好声,可在温霁看来,那些故事,不及阿姐写出来的十分之一有趣。
“阿霁啊,你知道这个世上,让人又爱又恨,看不起它却又忍不住要去看的是什么故事吗?”
温霁一脸疑惑的看着温知渝,求知欲强烈“是什么?”
“是狗血。”温知渝语重心长的开口。
温知渝看着温霁好不容易的休沐日,却要在家中打扫房间,难得有些不好意思。
“阿霁,你别忙了,等你去上学的时候,我再打扫就行了。”
温霁拿着抹布擦着桌子的死角“阿姐平日已经很忙了,反正我今日休沐,也有时间做这些事。”
温知渝正在算她的存款,如今她方才不过养了温霁三个月,就花出去十两银子,别人家能用一年的银钱,她三个月就用了,而且她已经尽量节省了。
温知渝拿出五两碎银子,其他的都收了起来。
温霁进来的时候,温知渝还在拨弄一摞铜板,温霁还没走近,温知渝就拿了个荷包将铜板装起来,然后将沉甸甸的荷包递给温霁。
“来,阿霁,这是零花钱,平日肚子饿了,记得买点心吃。”
温霁拿着那个沉甸甸的荷包,零用钱,平日他的同窗有个三五个铜板,就是极让人羡慕的事情了,除了他的阿姐,每次都给他装满一个荷包。
温霁平日几乎不会花用,只在有时候见到家中的点心和果子没有了,会在下学回家的时候给温知渝带一些回来。
“今日正好你休沐,我们去牙行看看吧。”温知渝将碎银子塞进自己的荷包“家中只我们两个人到底是有些不方便,有些粗使活计,还是要找个能干的婆子最好。”
温知渝刚带着温霁回来的时候,就说着要找个做事的,可三个月过去了,还是没找到合适的。
“阿姐不是说要请隔壁的婶子们帮忙找吗?怎么又要去牙行了?”
温霁平日读书时间也紧,他开蒙的时间太晚了,虽然背书是天赋,可有些东西,却是要靠勤学苦练的,尤其是写字,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练习。
所以家中的事情,温知渝不主动说,温霁也的确不太清楚。
“这个啊,别提了,是给介绍了不少人,可我瞧过了,没几个能用的,到时候若是用的不好不用了,还得和邻里闹矛盾。”温知渝这理由倒也说得过去,但她没说的是,还有人给她介绍了家中无父母的单身汉,这可真的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若是真的让进了门,谁知道是当长工,还是上门婿。
温霁却自己想清楚了,这些人是在有意试探阿姐的底线。
“那的确是去牙行好一些,虽然花用会多一些,可事情本身却是简单了不少的。”
温知渝点头“可不是吗?咱们家就两个人,心眼多一些,思虑多一些也是应该的。”
不过,温知渝掐住温霁的脸颊,三个月的时间,温霁原本瘦削的不见肉的脸颊,如今也鼓起来了,毕竟温霁这个年纪,吃喝的好,养出一点肉来再正常不过了。
“这些都是大人该想的,你这个小孩,就别操心了。”
温知渝收拾了桌子上的东西,就要带着温霁去牙行,温霁依旧一脸严肃“这件事,自然该我和阿姐一起去的。”温霁比谁都清楚,他家的阿姐心善又好骗,所以他得警醒些。
但是两个人还没出门,房门就被敲响了,温知渝去换衣服,让温霁去开门看看来人。
温霁看了一眼面前的婆子,客气有礼的喊了一声“宋二嫂。”
宋家是东二巷子最里面那一户人家,一大家子住在一个小院子里,老人和孩子都不少,家中的男丁都出去做苦力找活计了,才让一家子的生活勉强过得去。
生活在县城里的人,若是没个正式的活计,过得是要比农家更难的,毕竟一应吃用,全都是要用银钱买的,这宋二嫂是宋家的二媳妇,宋家的人平日极少和巷子里的人相处,偶尔遇到都是来去匆匆的样子。
温家在东二巷子里是极为出名的,温家有个风吹草动,巷子里的人背后都要议论一下。
一个正值婚嫁年纪的漂亮姑娘,带着个八岁的幼弟,再加上家中有些薄产,若是得了手,可不就是一块肥肉吗?
可没几日,巷子里人人都知道,这温家的小少爷是个神童,听闻那开书院的举人老爷可是特意减免了束脩,就为了收下这个学生。
自那之后,温家的风言风语一夜就消失了个大半。
平日见到温霁,宋二嫂还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今个,看着温霁招呼他们进来坐在院子中和他们说话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对着一个八岁的孩子,竟然不自觉的紧张起来。
宋家自然也听说了,温家的小儿子幼年被拐走,三个月前才找回,在这之前,分明只是个在街上讨生活的乞儿,有些人说起的时候,言语之中自然多有不屑。
可在她看来,眼前这孩子,瞧着和从小锦衣玉食养着的小少爷也无甚差别。
“温小少爷,不知温姑娘可在家中?”
“在的,阿姐同我打算去一趟牙行,家中要个做杂事的,正打算出门呢。”
温霁说着的时候,余光看了一眼跟着宋二嫂的妇人,那人听着牙行之后,神情便更拘谨了几分。
这城中,男人还能去扛大包赚个辛苦钱,可女人想要找个活计,艰难许多不说,月钱也低。
这温家就两个主子,看着也是好相与的,说是要个粗使婆子,活计瞧着也轻松。
平日,这粗使婆子丫鬟,都得是富贵人家才用得起的,便是这东二巷子里,不少人能供着家中孩子读书,却没听说有哪家请婆子的。
宋二嫂也听说了,温家姑娘推拒了不少介绍来的,可这到底是个赚钱又稳定的活计,温家条件苛刻些也是应该的,她也是想带着娘家嫂子来看看,说不准就成了呢?也能让她在娘家得个脸。
“宋二嫂带着的这位婶婶可也是来找活的?”
温霁主动开了口,面前那两个妇人忙不迭的点头,按理来说,她该等着温姑娘来说的,可盯着温霁,她不自觉的就开了口“这是我娘家嫂嫂,干活利落,人也老实,想着找个活计,这不您家中也找婆子吗?”
“小少爷,我在乡下是干过农活的,有的是力气,我啥脏活累活都能干。”那妇人开了口,还有些怯懦。
温霁打量着眼前的妇人,极普通的长相,和寻常农妇没什么区别,农活做多了,便显出几分老态来。
“不知婶婶家中还有什么人吗?”
“家中两个姑娘都十一二岁,还有个男娃,刚满六岁,男人在田里忙活,还有婆母和公爹。”
宋李氏不敢隐瞒,老老实实的说了。
虽然眼前坐着的只是个八岁的孩子,可她却莫名觉得惶恐,这读书人就是不一般啊。
“阿姐这样看着我做什么?”
“挚友在侧,将来我们阿霁应该不会孤独了吧。”
今年溪源县过了院试的足有七人,其中三个人都是廪生的名次,且都是少年英才,可是给了溪源县县令一笔极大的功绩,县令高兴,不仅赏赐了金银布匹,还单独设宴,要宴请他们七人。
温知渝看着手中的请帖,她还是第一次知道县令的名字。
“要去吗?县令的请帖都送来了,这个可推不得。”温知渝稍显无奈,他们家不缺银子,但依旧是无权无势,而权势显然要比财富更重要一些。
“自是要去的,阿姐不必担心,我心中有数。”温霁的确不担心,平阳侯将萧彦放在他身边,还插手他的事情,无论他愿不愿意,他现在再是任性,都会有人给他兜底的,因为温霁已经证明了自己的价值。
温知渝推着温霁回屋“今日天不热,我们在家吃烧烤吧。”
温霁还没应答,温知渝看着如今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小孩“这两日不许进书房,知道吗?”
“阿姐?”
“这几日一直都是心事重重的样子,是不是这一次院试压力太大了?就说年纪小,抗压能力不行。”
温霁眨眨眼,轻声应了一句“好,听阿姐的。”
“既然是县令大人请客,穿着可不能这样随便,得给你准备一套新衣服。”
“阿姐,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温霁有时候都觉得自己那一柜子的衣服,将他变成了个花孔雀。
温霁穿衣一向简单,但是温知渝却偏爱颜色鲜艳而且样式繁复的衣服,她很清楚,温霁在这些事情上很随意,应该说,是随她拿捏的,只要温知渝将衣服给他,他就一定会穿。
数日之后,温霁看着眼前的衣袍难得有些后悔,暗红色的,乍看上去,款式并不繁复,但连腰带上都镶嵌着两颗猫眼石,是无法遮掩的华丽。
“阿姐,我一定要穿吗?”温霁有些艰涩的开口。
“怎么?不好看?嫌弃?”温知渝盯着他,让温霁将自己未出口的话语全都收了回去。
“不是,我只是觉得太过招摇了些。”
温霁几乎都能预料到了,这衣服穿在他身上,会招来何种目光了。
“怎么招摇了?无事,你年纪小,穿些鲜艳的衣服,不会有人笑话的,更何况,阿姐第一眼瞧见的时候就觉得这颜色衬你。”
温知渝都这般说了,温霁便无话可说,拿着衣服乖乖去里屋换了。
温霁别的不说,样貌却是自幼就顶好的,除了刚认识的时候还是一个脏脏包,又瘦又脏,所以颜值低了一些,可如今的少年,虽然身材纤细,还未长成,却已经是流光华彩的耀眼模样了。
正红色不适合,原本想着暗红色是不是太重了一些,可温霁的容貌如今已然能称得上昳丽,他的气质也谈不上温雅,如同出鞘的利剑,带着锋芒。
温知渝看着温霁穿着新衣出来,顿时眼前一亮,温霁果然撑得起这样的颜色“你看,阿姐的眼光不错吧,你看看,那些秀才们哪个能比我们家阿霁漂亮啊。”温知渝像是回到了幼年打扮娃娃的时候。
奇迹温温,很有趣。
温霁知道这衣裳好,他刚才摸了一把衣服料子,顺滑柔软,且很透气,等天气热起来之后,将内衬脱了,只穿着这袍子应该会凉爽许多。
“若是我们阿霁是个姑娘,可不知道要引来多少少年郎倾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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