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我被工作单位分回了老家。
刚好妈妈老了,经年累月干苦力,又落下一身病,她需要人照顾。
可是姐姐趴在妈妈床头哭:妈,你忘了小时候我怎么过的了?
我正年轻,需要社交啊!
我不能总在家里伺候你。
于是妈妈再次抬起头看向我。
我撇了撇嘴,无所谓,反正几年后我还是要走的。
我不想欠妈妈的,养育之恩,终究要还。
可是我犯了大忌。
我交了个人见人爱的男朋友。
石永更父母双亡,曾经辉煌一时的舅舅将他抚养长大。
他年纪轻轻就当了部门领导。
况且还是他主动追求的我。
为了和他在一起,我甚至辞掉了工作。
因为公司禁止员工谈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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