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都是捡小猫小狗,我半夜捡了个貌美如花的活力美男。
本来想着日行一善,没想到美男说他失忆了赖我家不走。
啊?
这不是我初中就看过的古早玛丽苏剧情吗?
捡到顾源是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
作为社畜我再次被难搞的甲方爸爸以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折磨到周五晚上十一点,路过街边的灯红酒绿小酒吧的时候脑子一抽决定进去喝两杯酒缓缓今晚受到的精神攻击。
但不幸的是我忽略了不能进酒吧的两个buff。
第一打扮正经,第二独身女性还人菜瘾大正好,我齐全了。
于是在一饮而尽了调酒师眼花缭乱的手法调出来看着像冰红茶的之后长岛冰茶,我很蠢的把自己在人多眼杂的吧台上喝得半醉。
众所周知男人有两大爱好,一是劝失足少女上岸,二是拖良家妇女下水。
我迷迷糊糊一脸醉意刚走出酒吧想回家,就在小巷子里被两个小混混围住。
俗话说酒醉壮人胆,为首的那个小混混一脸淫笑说要么给钱要么跟他走,我给了他一个大耳刮子。
于是我们打了起来。
我肯定是打不过的,好在就当我被那两个小混混扯住头发摁在地上时,顾源不知道从那条小巷子里的哪个角落犹如神兵天降。
我感激不尽的表示可以给他微信转感谢费,他一脸无辜的看着我,“姐姐,我没有手机。”
“要不你带我回家吧,我已经一天没吃东西了。”
小巷子里的深夜,一个来路不明看起来像个二十岁出头的大学生的男生,在打跑了两个小混混说自己一天没吃饭要跟我一个独居女性回家。
这怎么看怎么像某种圈套。
但他是我的救命恩人,看着他俊秀少年气十足脸,我抛弃了被酒精灌迷糊的脑子带他回了家。
2等第二天酒彻底清醒,家里的沙发上多睡了个一米八的大男人,我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件什么蠢事。
给现金给买饭给什么不好,带个男人回来算怎么回事?
我真想给自己一巴掌,只想赶紧把这个烫手山芋送走,哪怕他长在我的心坎上。
但是对顾言一番谨慎的询问后,我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