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
整整两个月,七年来,他第一次和叶筱分开那么久。
曾经觉得乏味的面孔,消失之后却让他夜不能寐。
可江牧忘了。
这三年,是他不想让叶筱出去工作,怕她身体受不住。
然而在大学的时候,叶筱连续拿了四年的奖学金。
她原本考上了研,却为了给他捐肾,放弃了。
叶筱,一直都是很优秀的。
是他忘了。
他在日复一日的相处中,在每天清晨看见同一张脸的意料之中里。
渐渐忘记了当初的轰轰烈烈,也忘记了对叶筱那刻骨铭心的悸动。
甚至有时候,朋友说羡慕他们之间的爱情,他也会皱一下眉。
看到好友接连有了孩子的时候,他也会恍惚。
他和叶筱很难有孩子。
但他注定是要娶她的。
叶筱为了他,捐了一颗肾。
这样的爱,他怎能不去热烈的回应。
郭笑笑是和叶筱完全不同的类型。
她热烈,张扬,喜欢运动,笑起来有八颗牙,半刻都闲不下来,不像叶筱可以靠在沙发上看一下午的书。
她们是冰与火的极端。
连名字都那么相似,以至于他第一次和朋友说起郭笑笑时,被他们打趣她们是老天爷的赠与。
简直是男人的白月光和朱砂痣。
他嘴里骂他们没正形,可心却卑劣地动容了一分。
因为那一分,他迷失了。
人怎么能同时爱上两个人呢?
江牧想。
佳宁说得没错,他就是一个烂人。
既然如此,那就放过叶筱也好。
他这样想,可不知怎地,却越来越想念她。
故事重蹈覆辙。
江牧对郭笑笑的那份悸动,终有一日也会如对叶筱那般冷情下来。
那个时候,袖口的米饭粒重新变回枝头的白月光,耀眼的朱砂痣也开始褪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