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天生有一样别人没有的能耐,能看见每个人身上的情丝。
心系一人,情丝清亮如溪;心变了,就浊,浊得像隔夜的茶汤。情丝浊过三分,这段情分,多半就留不住多久了。
这能耐是我娘先发现的。我七岁那年,指着爹随口说了一句:爹身上的线,怎么浑了。
半年后,爹抬了外室进门。又半年,娘咳着血把我叫到床前,攥着我的手,只说了一句:微微,这能耐,烂在肚子里,一辈子别声张。
我记住了。及笄之后议亲,求娶的人家踏破了门槛,我挨个看过去——这个的情丝沾着酒色,那个的情丝缠着青梅,我通通回绝了。满清河都说沈家的姑娘眼高。
直到我遇见
谢珩。
永宁侯
谢珩,少年袭爵,芝兰玉树。相亲那**坐在花厅里,隔着一树海棠看我,身上的情丝清亮得没有一丝杂色。
我嫁了。
十年。整整十年,他晨起上朝,夜里归家,身边从没有过第二个女人的影子,那缕情丝也清亮了十年,连一丝浑浊都不曾起过。满京城都说永宁侯不纳妾、不蓄婢,是难得的痴**。只有我知道,那不是守出来的体面,是他心里真的只装着我一个。
我以为,我这辈子总算躲过了**老路。
昭昭六岁生辰这天,一切都碎了。
他答应过的。一个月前就答应的,要亲手给
昭昭扎一盏走马灯。灯骨都劈好了,整整齐齐搁在书房案上。
昭昭盼了整整一个月,每天都要跑去书房看一眼那副灯骨。
可生辰宴开席,他没回来。只遣小厮带回来一句话:府衙有急事,叫夫人先开席。
满桌的菜,从热的等到凉的。
昭昭顶着满头的珠花,抱着他前一日买下的九连环,坐在门口的石阶上,看着巷口的灯笼,一直看到自己膝头的灯笼烧去了半截。
亥时过半,他回来了。
衣摆上沾着夜露,进门先俯身抱起
昭昭亲了亲,又从袖中掏出一包桂花糖递给我——是我爱吃的那家。
他的眉眼、他的语气、他身上的皂角香,一切和从前没有半点不同。
如果我没有看见——他身上那缕清亮了十年的情丝,浊了三分。
我站在廊下,看着他们父女俩在灯下拆那包桂花糖,忽然觉得浑身的血都凉了。
收拾东西吧。我心里有个声音说。趁它只浊了三分,趁我还走得体面。